2.《意见》是如何起草完成的?

2014-06-19 来源:中国侨联 作者: 字号:[]

   中国侨联党组高度重视《意见》(代拟稿)的起草工作,把文件起草工作作为推进侨联事业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中国侨联主席、党组书记林军同志对作好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代拟稿)的起草工作大致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案头资料整理。中央书记处原则同意出台《意见》后,中国侨联党组立即进行研究,抓紧进行文件起草准备工作。20132月,中国侨联党组决定成立以时任中国侨联副主席王永乐为组长的文件起草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起草小组通过查阅文献、访谈调查、疏理中国侨联历史及章程修改情况、整改各省区市党委已出台意见以及其他群团组织已出台意见综述等工作,积累了文件撰写所需的相关背景和基础性材料。

   二是起草提纲,广泛听取意见。起草小组在已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参考借鉴中央加强专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意见》的基本框架,并经过不断讨论、修改,反复推敲、论证提出讨论提纲(初稿)。王永乐副主席与起草小组分别召开中国侨联副部级以上老同志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国侨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座谈会,与部分地方侨联负责同志和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形成初稿,征求修改意见。在充分吸收和采纳各方面对《意见》框架、提纲(初稿)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起草小组拟出《意见》(代拟稿),多次召开地方侨联座谈会、全国省级侨联主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集中进行修改,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意见》(代拟稿)力求内容丰富,文字精炼,概括准确,重点突出。按照有关程序,代拟稿分别征求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华侨委、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中央台办、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致公党中央的意见,并充分吸纳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中央领导关心,完成定稿。《意见》起草工作始终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的关心、重视和指导。201310月,李源潮同志亲自听取《意见》起草情况汇报,对《意见》的立意、重点、方向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顺利完成《意见》起草、修改工作指明了方向。随后,中办有关同志与起草组的同志对文件进行了修改。九代会期间,《意见》的起草情况受到代表们的关注。九代会刚一结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意见》送审稿,林军主席作了汇报。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侨联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作用,原则同意《意见》送审稿。随后,起草组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再次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并上报中办。中办法规局再次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后,林军主席亲自与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并达成共识。20143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下发《意见》。

   《意见》起草先后历经近20稿。《意见》起草的过程,是总结历届中央领导关于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侨联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关于侨联工作指示精神的过程,是中央领导同志关心重视侨联工作的过程,是集中各级侨联工作者、侨联老领导老同志智慧的过程,是各级侨联干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过程。